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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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4号),结合2023-2025年年度考核及嘉奖情况,经市直部门审核推荐,并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拟对赵淼等12名同志记功,现予以公示。
拟记功人员:
赵 淼 九江市生态环境预警应急管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管理岗八级)
朱 瑶 九江市辐射环境监测站专技岗十级
樊新安 九江市修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技岗十级
邹志强 九江市武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技岗十一级
吴小冬 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岗九级
邹晶晶 九江市都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技岗十一级
王美美 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监测站专技岗十二级
欧阳伟 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技岗十一级
任开颜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管理岗八级)
钱映潼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技十级
吴宣兵 九江市濂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管理岗八级)
黄书仪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技岗十二级
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7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公示截止日前来信来电向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九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
公示电话: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792-8211624
九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92-8226351
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