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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进乡镇活动

来源: 法宣科 发布时间:2026-08-12 字体:[ ]

今年8月是江西省第7个生态文明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号召,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预热宣传工作,8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濂溪生态环境局走进濂溪区莲花镇,通过座谈交流、现场答疑的形式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重点内容,结合禁燃禁放、畜禽养殖管控、生活噪声管理等基层常见工作,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要求。莲花镇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村、社区一线工作人员结合岗位实际,围绕环境问题处置、群众信访调解等具体工作,反映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针对基层环保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此次普法座谈活动,紧贴基层工作需要,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切实摸清基层工作实情,解决一线实际难题有效普及生态环境法典相关内容的同时,进一步拉近了生态环境部门与基层的联系。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六进”工作不断推动生态法治理念浸润基层、深入人心,全力巩固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九江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