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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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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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姓名:郑大山,工作单位: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证编号:14020015075。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执法证件即时作废,相关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行为。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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