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6楼

发布时间:2024-03-19 20:23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0792-8575771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3-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14582152/2024-04229
  • 责任部门: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一、支队简介

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6月8日批准设立,原为九江市环境监察支队,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7人。

单位重点工作内容:(一)依法开展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各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二)依法承担辖区内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三)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实施工作;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和交叉检查。(四)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 坏事件及生态环境污染纠纷问题。(五)负责环境监管信息化工作,建立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六)负责“12369”环保热线和微信网络平台管理及其信访、投诉、举报件的处理工作。(七)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八)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工作。(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负责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应急演练及应急培训工作。

二、支队领导及分工

党支部书记、支队长:李力

职责分工:主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四级高级主办:洪伟

职责分工: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群团(青年)、意识形态及平安建设等工作。

党支部委员、副支队长:程诚

职责分工:负责涉土(地下水、重金属)、涉固废(化学品)环境保护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大案要案查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在线数据超标执法、支队环境信访、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等工作。分管支队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执法五科、“12369” 举报受理中心、自动监控中心。联系市局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环评与排管科、自然生态科(生态环境监测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信访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行政服务科;联系江西省驻九江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系濂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彭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都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德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九江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里湖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党支部委员、副支队长:沈艳军

职责分工:负责涉气(噪声、光、化石能源、应对气候变化、消耗臭氧物质)环境执法、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和移动执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案卷文书审核等相关工作。分管支队执法二科、案件审核科、执法稽查科、信息技术科。联系市局大气环境科、生态环境监测科、局法规宣教科;联系市生态环境预警应急管控中心;联系浔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柴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瑞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青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庐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党支部委员、副支队长:张国平

职责分工:负责涉水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支队执法一科、应急调查处置中心。联系市局水生态环境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信访科);联系湖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修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武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永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级高级主办:胡建明

职责分工:负责乡村振兴、村建与定点包挂帮扶等工作;负责市生态环境局脱贫攻坚工作。分管驻村帮扶工作。联系市村建办、市扶贫办工作。

四级高级主办:卢淑萍

职责分工:负责生态环境执法业务统筹协调、跨区域执法、执法大练兵、“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分管支队综合协调科。联系市局综合规划科。

四级高级主办:汤小红

职责分工:负责财务、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分管支队教育培训科。联系市局财务科、对接财政、审计及纪委各项财务检查。

四级高级主办:陈红

职责分工:负责办公室、人事、工会等工作。分管支队办公室,联系市局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工会。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协调支队日常工作,负责政务运转、文件处理、信息宣传、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执法工作例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召集;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各类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执法装备的采购、发放及管理维护;负责支队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余炀

综合协调科:负责支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专项行动的布置、总结、归档工作;组织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的综合协调及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形势分析,负责业务方面文字材料撰写;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检查活动,指挥、调度部门、区域流域联合执法、异地交叉执法工作;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罗刚

案件核审科:负责案件立案、调查取证等环节的法制初审工作和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传科的对接工作;监督、规范执法文书的应用,做好执法案件的整理、归档和备案,提供相关信息、数据;协助市局法规宣传科做好听证、复议、诉讼相关工作;负责重大和跨区域、跨流域案件集体讨论会议的会务和相关材料;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黄志鹏

“12369”举报受理中心:承办“12369”举报平台和微信网络投诉受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举报的受理、分派和处理工作;协调县(市、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环境信访工作;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黄志鹏

自动监控中心:负责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控数据管理工作,保障现场端联网正常运行,组织监控数据、监测数据超标预警转办、督办工作;为执法提供技术支撑;负责督促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运维等相关工作;配合查处涉及数字化手段和自动监控设施等的违法行为;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周波

执法一科:负责组织协调跨县(市、区)违反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查处;负责全市跨流域生态环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环保专项行动(涉水

污染防治)具体实施;指导水上运输行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调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查晓晖

执法二科:负责组织协调跨县(市、区)违反大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查处;负责全市范围内涉气(噪声、光、化石能源、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环保专项行动具体实施;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沈艳军

执法三科:负责涉土(地下水、重金属)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负责涉土(地下水、重金属)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指导农村环境保护领域的执法工作;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肖冬生

执法四科:负责组织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查处不按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测结果超标、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督查工作;指导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涛

执法五科:对违反固体废物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进行调查;落实全市范围内涉固废(化学品)环保专项行动具体实施;配合上级各项固废执法督查工作;参与危险废弃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和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程诚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九江市八里湖体育路66号北附楼6楼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季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联系方式:0792-8575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