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部分问题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3 08:45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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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3-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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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部分问题销号的公示

2026年3月19日,经市环委会办公室研究,同意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修水县义宁镇芦良西大道查家翅东侧空地内违规倾倒大量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等7个问题销号,现根据要求对问题内容、整改目标、措施、成效等进行公示。

一、修水县义宁镇芦良西大道查家翅东侧空地内违规倾倒大量拆除垃圾问题

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一:修水县义宁镇芦良西大道查家翅东侧空地内违规倾倒大量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

整改目标: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防违规倾倒。

整改措施:1.及时清理义宁镇芦良西大道查家翅东侧空地内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

2.规范处置,对乱倒乱堆建筑垃圾行为加强执法巡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整改成效

1.针对义宁镇芦良西大道查家翅东侧空地内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修水县城市管理局已全部清运。

2.修水县城市管局树立了禁止乱倒乱堆建筑垃圾告知牌,沟通附近居民积极举报,同时严格管控,在进出口位置设置栏杆并以上锁,禁止三轮车、农用车等进出,加强对该区域的重点巡查,一经发现,严厉处置。

二、修水县修河源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开展种植问题

20225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二修水县修河源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仙姑山东侧和枫山路碧桂园南侧修河两岸大面积湿地被侵占开展种植。

整改目标:清理种植物,恢复湿地。

整改措施:1.对义宁镇仙姑山东侧、宁州镇枫山路碧桂园南侧修河两岸湿地内种植的农作物等进行清理,恢复湿地状态。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修河两岸湿地违规种植农作物巡查、宣传。

整改情况:1.修水县制定了《关于对修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及河道两侧违规种植农作物开展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对义宁镇仙姑山东侧、宁州镇枫山路碧桂园南侧修河两岸湿地内种植的农作物等进行清理(于20251028日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江山印和仙姑山河边的菜地同时进行清理平整,总共出动工作人员160余人、挖掘机15台,并同时清除整改后的垃圾。至1030日,整改范围内的所有菜地全部清理、平整完成,累计清理湿地150亩),并播撒草籽,种植了树苗,恢复湿地状态

2.修水县成立了常态化管理巡逻检查队开展常态化巡查(由林业局、城管局、新城管委会成立常态化管理巡逻检查队,其中城管局抽调5人,林业局抽调3人,新城管委会抽调2人,每月1日和16日进行定期巡查,在巡查中发现违规种植农作物的当场铲除并对毁绿行为进行处罚,确保无反弹现象),同时加强宣传20251月至今,我县已于紫竹社区、马家洲公园、大洋洲公园等地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分发湿地保护宣传手册2500余册,建立成效管理机制,保证了整改成效。

三、修水县太阳升镇修河万景电力大坝下游非法捕捞问题

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三:修水县太阳升镇修河万景电力大坝下游位于修水县修河源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现场发现,修河万景电力大坝下游有1人正在驾船非法放置地笼捕捞,大坝下游1公里河段内发现布置大量地笼,两岸停靠多艘渔船。当地乡镇获悉到达现场后,已组织人员对地笼进行打捞。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巩固禁捕成果,保护好修河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1.成立禁渔禁捕巡查专项行动小组,对修河万景电力大坝下游水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非法捕捞地笼、网具等。

2.加大对禁捕范围内非法捕捞行为的执法巡查频率,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通过广播、宣传栏、抖音、微信群等渠道,大力宣传禁捕退捕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整改情况:1.修水县太阳升镇政府成立了禁渔禁捕巡查专项行动小组,对下游水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共驱离小型渔船2艘,收缴渔具(渔网、地笼等)12副。

2.修水县举一反三对修河禁渔行动开展大面积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提高监管效能20259月份以来,县乡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完成巡河100余次。2025年以来,全县办理非法捕捞行政处罚案件30余件,刑事案件13件,没收并销毁非法捕捞船舶15艘。

3.在全县张贴《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禁捕水域范围、规范垂钓行为的通告》200余份,签订《承诺书》1000多份,悬挂横幅15条、设置标识牌10个,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场次。其中1110日上午,修水县在修河宁红大桥下举行非法捕捞船舶集中销毁暨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以“销毁+修复”的双重举措,向非法捕捞行为亮出“红牌”,助力水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四、永修县龟山湖水库投肥高密度养殖问题

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十二:永修县龟山湖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多处围汊违规进行投肥高密度养殖;艾城镇青山水库存在投肥养殖情况。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人放天养”要求,降低水库养殖污染。

整改措施:1.2026年3月底前,全面拆除龟山湖河湖管理范围线内及艾城镇青山水库增氧机、投料机等养殖设备,实现“人放天养”。

2.加强现场巡查,杜绝出现投肥养殖情况。

3.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好转。

整改情况:1.龟山湖河湖管理范围线内和艾城镇青山水库内网拦、增氧机、投料机等设施已全部拆除上岸,实现“人放天养”,青山水库养殖户唐某及龟山湖水库养殖户张某、陈某等5位养殖户均已签订人放天养承诺书。

2.恒丰企业集团、艾城镇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有效杜绝整改问题反弹,同时近期通过对2个水库巡查,未发现有养殖设备和投肥养殖情况。

3.2026年3月分别对2个水库水质进行取样送检,取样结果显示龟山湖、青山水库水体均已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标准。

五、永修县临时建筑垃圾堆存问题

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十一:永修县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超区域堆存,实际用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仅办理8375平方米用地手续。堆场内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混合堆放,未分类处理、规范堆存,大量混合垃圾沿堆场外的港口水库沿线倾倒,对水库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总磷、总氮分别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限值(湖、库)的3.6倍、5.56倍。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防违规倾倒。

整改措施:1.对湖东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封场,并完成建筑垃圾清理转运至第三方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

2.启用永修县建筑垃圾收集转运中心收集、分拣建筑垃圾。

3.2026年3月底前,完成湖东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生态复绿工作。

整改成效:1.对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封场,不再接收建筑垃圾,同时对原有建筑垃圾进行转运,先后共转运8187.292吨建筑垃圾至第三方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

2.为方便居民转运建筑垃圾,在湖东货车停车场设立建筑垃圾收集转运中心,便于收集、分拣建筑垃圾转运至第三方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3.2026年2月底对湖东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覆土和复绿,种植了约8000颗湿地松,复绿面积为15588平方米。

六、瑞昌市瀼溪河有捕鱼大型迷魂阵问题

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六:瑞昌市瀼溪河有人驾驶渔船使用丝网拦河捕鱼,杨林中路桥下发现一处用于捕鱼的大型迷魂阵,瀼溪河沿线数公里河段内布置大量地笼。

整改目标:全面清除瀼溪河全域禁用渔具(丝网、地笼、迷魂阵等),实现河道无非法捕鱼设施、无非法捕鱼行为。

整改措施: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对瀼溪河开展拉网式排查清理,全面收缴丝网、地笼、迷魂阵等禁用渔具。

2.强化日常巡查,聚焦节假日及清晨、傍晚等重点时段,科学调配力量,加密巡查频次,从严从快查办非法捕捞案件,坚决遏制非法捕捞行为。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发放禁捕宣传资料等渠道,广泛宣传禁捕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周边居民的生态保护意识。

整改成效:1.深化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渔政、公安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行动协同,形成强大震慑力。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对瀼溪河开展拉网式排查清理行动。行动期间,成功查获非法捕捞案件2起,现场依法拆除大型迷魂阵1处,收缴地笼34个、丝网16副,查扣用于非法作业的船只5只,彻底清除了一批危害水生生态的违法捕捞工具

2.强化日常巡查。聚焦节假日、清晨及傍晚等非法捕捞高发时段,科学调配执法与巡护力量,加密巡查频次,杜绝非法捕捞行为发生。联合九江市执法支队、柴桑区农业农村局、八里湖新区,在长河交界水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清理迷魂阵一处

3.加大禁渔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鼓励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有效提升了周边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七、彭泽县(反馈问题1个

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十:九江市七彩颜料有限公司位于彭泽县矶山工业园,现场发现,企业102车间采用人工方式进、出料,地面物料大量遗撒,二层下料车间内弥漫刺鼻气味,无组织废气排放问题严重。

整改目标:企业车间无组织废气全面达标排放,地面物料遗撒问题彻底解决,消除车间刺鼻气味;建立车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整改措施:1.对102车间作业环境实施全面整治,升级改造车间地面设施,防渗的同时便于清洁。

2.优化生产操作流程,加装密闭放料装置,降低放料速率,避免物料扬撒。

3.2026年3月底前在车间三楼和二楼增设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并达标排放。

4.建立车间环境管理制度,明确日常清洁、设备维护、废气监测等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整改效果持续稳定。

整改情况:

1.已对102车间地面进行彻底清理,去除破损层与地面残留物料,将基层夯实平整,并将1楼及楼梯涂刷环氧树脂及环氧漆,2楼、3楼铺设大理石地板砖。

2.已缩短放料口与接收设备之间的距离,并在放料口与接收设备之间加装伸缩式密封软连接,材质选用耐高温材料,有效覆盖间隙区域,形成密闭放料,同时降低放料速率,最大程度减轻放料冲击力,避免物料扬撒。

3.已按要求加大风机功率,并在二楼和三楼车间增设了32个无组织废气收集罩,1台风机,1套喷淋设施,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并达标排放。

4.强化车间日常清洁、设备维护、废气监测等环境管理,落实到个人,保证整治成效得到长期坚持。


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环委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31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市环委办

联系电话:0792-8574541

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