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专项督察和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问题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2 10:18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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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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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专项督察、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问题销号的公示
2025年12月22日,经市环委会办公室研究,同意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专项督察和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7个问题销号,现根据要求对问题内容、整改目标、措施、成效等进行公示。
一、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十九:九江市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城市污染治理、矿山保护修复等重点工作仍有不少短板。
整改目标:压紧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完成“十四五”城市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破坏生态环境损害事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
2.制定实施九江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保工作合力。
3.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实施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排水管网错混接改造等工作,有效提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全覆盖,全面建成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一张网”,基本形成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4.贯彻落实好《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组织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对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问题清单,全面压实“十四五”期间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整改成效:1.市纪委市监委自2024年以来,共问责16个单位、42个责任人。市委组织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标设置,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一是建立考核制度。二是建立考核标准。三是针对国有企业单位考核的标准。《九江市2025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5个实施方案已于2025年5月6日以两办名义正式印发(九办字〔2025〕8号。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考核方案。
2.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6月17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印发了《九江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生态环境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工作机制。
3.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制度文件编制方面,印发了《九江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九江市中心城区“六湖九河”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以及编制了《九江市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工作及雨污管网更新改造。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方面,九江市开展实施了包括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二期项目、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管网二标段、庐山市污水治理“城乡一体化”工程、武宁县污水排水规划五期项目等35余个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整体补齐雨污管网建设短板,截至2025年10月底,九江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污水集中率均已达目标。建筑垃圾:①政策制定,已印发实施《九江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九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规范及标准(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跨区转运联审联批制度等制度。②严格执法,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开展了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攻坚行动,2024年12月20日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九江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市、区)陆续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4年全市城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万人次、执法车辆3550辆次,查处建筑垃圾违法案件共197起。2025年深入开展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组织联合执法行动261次,查处建筑垃圾违法案件72起,消除143个,共清理存量建筑垃圾3.55万吨。③设施建设,我市有序推进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已有处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的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26家,年处理规模达550万吨。目前,柴桑区、永修县、共青城市、修水县等地还有一批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在建设,装修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正在逐步缓解。现已基本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全覆盖,建成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一张网”。2025年上半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已达到86.64%。
4.印发了《九江市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问题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开展持证生产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2023年至今,全市已完成“十四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164座,修复面积9938.51亩,已超额完成省厅下达九江市“十四五”期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任务125座5982亩的任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4.31万亩,修复完成率达98.09%,位居全省第二。
二、共青城市寺下湖向鄱阳湖排水问题
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六:共青城市寺下湖东闸口长期漏水,经测算2024年已向鄱阳湖排水约2200万吨,且排水总磷浓度均在0.12mg/L以上;寺下湖周边存在拦网围湖养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区域水体总磷浓度达0.42mg/L。
整改目标:加强寺上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推动东闸门排口水质逐步改善。
整改措施:1.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寺下湖东闸闸门改造修复,强化排水信息共享和巡查管控,严防闸口溢流和随意开闸放水;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2.全面清理寺下湖内拦网,引导养殖主体规范养殖。
3.对寺下湖周边面源、点源、移动源等各类磷污染源进行定期排查监测,制定总磷污染源清单,分类做好源头管控、溯源治理。
整改成效:1.2025年年初至今苏家垱乡对寺下湖入湖排口闸门排水进行严格管理,无特殊情况未主动打开闸门向鄱阳湖排水。2025年6月底组织人员对寺下湖东闸立即采取应急性堵漏处理,解决东闸湖水持续流入鄱阳湖影响湖体水质问题。2025年11月25日东、西闸门维修工程正式动工,近期已完成寺下湖闸门维修作业,彻底解决闸门长期漏水问题。
2.苏家垱乡政府对湖区养鸭问题采取入户宣传引导+巡查执法+日常管护相结合方式,今年以来开展入户宣传50余次,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6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在村民群转发生态保护信息30余条,提高湖区周边群众特别擅自拦网养鸭户生态保护意识。开展湖区擅自拦网养鸭户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召开专项调度会20余次,组织专项执法行动15次,清理湖区内拦网50余处,捣毁竹竿1600余根,清理沿湖私搭乱建养殖鸭棚15处,清退养鸭户30户,20余万羽。目前,寺下湖围湖养鸭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3.苏家垱乡在争取中央资金项目对苏家垱乡联圩星河生物发展有限公司承包的3000余亩连片养殖鱼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配备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实现养殖尾水处理达标排放。2025年以来多次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对全乡145口塘和2家精养鱼池进行全域摸排,对水域养殖投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全乡农业面源污染情况进行摸排,加大对种植户进行宣传、农药化肥使用管控,清理田间农药化肥残留废弃物。正在启动实施共青城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对寺下湖沿湖的水口村、竹林村、开福寺村、乐坪村、桥浦村、金垅村、大桥村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集中消纳处理,最后达标排放。
三、都昌县养殖尾水处理不到位问题
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编号七:都昌县矶山湖、周溪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不到位,部分养殖区域存在投粪养殖行为。濂溪区谷山湖精养池塘、湖口县良盛生态农业发展公司、余家咀东南侧、昊源渔场等未按要求建设尾水处理设施。
整改目标:规范养殖行为,完善养殖尾水治理设施,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维修并完善尾水处理设施,确保尾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禁未经处理的尾水直接外排。
2.定期对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进行监测,对水质超标的养殖场督促限期整改。
3.加强对水产养殖投入规范使用的宣传及巡查力度,严禁投肥投粪养殖,及时查处违规违法养殖行为。
整改成效:都昌县:聘请江西博越园林景观绿化有限公司对矶山湖、周溪镇水产场尾水治理设施中死亡的水生植物补种到位,目前长势良好,尾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湖口县:湖口县良盛生态农业发展公司已对尾水治理池内的生态浮岛进行了修复;余家咀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项目于2025年10月30日开工建设,2025年12月10日完工;昊源渔场已签订《补充协议》,没有在尾水治理池内养殖。濂溪区:濂溪区谷山湖闸口维修工作由九江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聘请九江凯锐博流体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实施,双方2024年11月1日签订合同,维修合同金额60600元,于2025年3月完成谷山湖闸口维修工作,控制超标废水外排。谷山湖精养池塘的尾水治理项目工程已完成并验收。
2.都昌县、湖口县、濂溪区对水产养殖场尾水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都昌县:每季度对养殖场尾水进行监测,2025年一季度矶山湖尾水治理设施末端尾水总磷为0.08mg/L、周溪为0.07mg/L;二季度矶山湖尾水治理设施末端尾水总磷为0.11mg/L、周溪为0.11mg/L;三季度矶山湖尾水治理设施末端尾水总磷为0.16mg/L、周溪为0.09mg/L,均在排放标准范围内。湖口县:2025年对三个水产养殖场分别开展四次养殖尾水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良盛水产场COD平均排放浓度为16mg/L、总磷平均排放浓度为0.16mg/L;余家咀水产场COD平均排放浓度为17mg/L、总磷平均排放浓度为0.1mg/L;昊源渔场COD平均排放浓度为19mg/L、总磷平均排放浓度为0.21mg/L,均符合《江西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6/ 1993—2024) 中COD≤ 40 mg/L、总磷≤ 0.4 mg/L的标准值。水质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濂溪区:濂溪生态环境局监测站定期对谷山湖养殖尾水开展水质监测,2025年全年检测数据谷山湖总磷浓度均值为0.099mg/L。)
3.周溪镇组织水产场管理人员每半月针对场内投入品规范使用进行巡逻检查,过程中对养殖户进行宣传,若发现违规行为当场下达整改通知单,杜绝违规养殖行为。
四、德安县寨下断面汛期污染问题
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十三:寨下断面汛期污染强度较大,被生态环境部通报。
整改目标:有效降低寨下断面汛期污染强度。
整改措施:1.加快推进老城区和老旧小区生活污水管网的改造与修复,提高城区污水收集率。
2.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上移,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监管,加强水质监测预警,掌握断面及上游入河排污口水质动态,精准溯源、精准治污。
3.加大园区涉水企业排放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趁雨天恶意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
4.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措施,完成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厂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5.完成博阳河重要支流--导托河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项目。
整改成效:1.2023年以来,共排查城区、园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约146公里,累计完成东风大道、隆平大道、东佳大道等路段516处管网破损、渗漏修复,完成东风大道、十力路、宝塔大道等区域管网清淤32公里,消除管网堵塞、渗漏隐患,保障排水系统安全运行。累计完成富阳春天、宝塔新城、香榭雅苑等48个老旧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完成朝阳污水处理一体化机建设,设计日处理规模为3000t/d,出水水质为一级A;完成万家岭大捷纪念园、跨博阳河大桥、老高速等三处MBR膜处理站扩容,总处理能力提升至3100t/d;完成朝阳排涝站、共安铁路桥涵污水直排点应急处理设施建设(朝阳排涝站污水处理设施10000t/d,共安铁路桥涵污水处理设施15000t/d),达到小雨无雨污混流直排情况。截至目前,污水收集率达到59.04%。
2.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完成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上移工程,有效解决了工业、生活尾水对共青城寨下国控断面的直接影响。截至目前,共青城寨下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目标水质(地表水三类水质),未再产生汛期污染强度。
3.县生态环境局、县高新区加强了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趁雨天恶意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5月16日,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对德安燕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偷排污水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4.县农业农村局加强了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措施的宣传,大力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在全县范围开展农药化肥减量技术培训5期229人次,进村指导80个,进村进店张贴施肥建议卡100处,开展农户施肥调查54户,发放化肥减量宣传资料1500份,完成取土化验302个,建设河东乡三新技术示范片2000亩及全县范围内2000亩绿肥示范,全年农药使用量75.284吨,较去年减少0.606吨,化学农药用量较去年减少约1%,生物农药增加1.7%。建成年处理畜禽粪污约15万吨,生产有机肥料10万吨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厂。切实解决德安县畜禽养殖环节的环境污染问题,推动全县畜禽养殖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5.投入资金2100余万元完成博阳河重要支流--导托河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项目建设。
五、湖口县牧园、景康养殖场环评违规、设施不规范及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编号十八:湖口县景康生态养殖场未落实将水泡粪工艺改造为干清粪工艺的环评要求,扩建后未办理环评变更手续,粪污贮存点不符合规范要求;牧园家庭养殖场沼液贮存、污水处理等设施设置不符合有关要求;绿山养殖场废水污染下游埠堰村沟渠,沟渠水体总磷浓度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33.95倍。
整改目标:加大对畜禽养殖行业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
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规模进行养殖,每半年将养殖情况报送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部门。
2.责令景康生态养殖场将未采用干清粪工艺的猪舍全部改造成干清粪工艺。
3.督促景康生态养殖场和牧园家庭养殖场迁移粪污贮存场和污水处理设施,消除环境隐患。
4.督促绿山养殖场修复破损沼液输送管道,加强沼液输送管道及粪污处理设施的巡查管护。
5.组织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性检查,指导企业按规范要求运行粪污治理设施,强化台账管理,严禁粪污直排外环境。
整改成效:1.对景康生态养殖场超规模养殖违法行为已进行了立案查处,该养殖场已按照环评批复的规模进行养殖。
2.景康生态养殖场已将养殖场栏舍全部改为干清粪。
3.经报市政府批准将《九江市贯彻落实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九办字〔2025〕10号)附件整改措施清单中问题十八的第3条整改措施调整为“督促景康生态养殖场和牧园家庭养殖场采用槽罐车运输的方式将液体粪污运到污水处理厂处置或还田利用,及时处理粪污,消除环境隐患。”目前景康和牧园两家养殖场已采用槽罐车将液体粪污运到湖口金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置或还田利用的方式,及时处理粪污。景康自2025年11月24日开始截至12月15日共运输了70车665吨污水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牧园自2025年10月31日开始截至12月15日共运输了8车72吨污水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4.绿山养殖场已修复破损的沼液输送管道。该养殖场已与武山镇签订了退养协议。
5.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每月对三家养殖企业开展监督性检查,指导企业按规范要求运行粪污治理设施,强化台账管理,严禁粪污直排外环境。
六、湖口县洪城水业超负荷运行问题。
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编号五:湖口县洪城水业污水处理厂2024年以来超负荷运行,汪家咀、富达花苑小区等地均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湖口县负责子项目)
整改目标: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整改措施:1.加快湖口县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提标改造建设项目、湖口县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及管网改造配套市政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加快推进214处排水管网雨污混接错接点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
2.建立城镇污水管网定期维护及清淤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污水管网地下水渗入情况,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3.修复更新汪家咀、富达花苑小区及周边老旧破损的污水管网,消除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整改成效:1.湖口县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提标改造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及管网改造配套市政设施提升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投资约4.8亿元,于2023年7月5日开工,2025年12月底竣工。已完成214处排水管网雨污混接错接点改造;2025年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47.61mg/L,相较于2024年的134.85mg/L提升12.76mg/L。
2.已建立湖口县污水管网定期维护及清淤长效机制,并制定湖口县排水管网定期维护及清淤方案,定期开展排水管网维护及清淤工作。目前已排查约5.9km污水管网地下水渗入情况,有效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3.已完成汪家咀37.8m的管道清淤修复工作和富达花苑小区22栋楼阳台立管及周边老旧破损的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有效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七、庐山市生活污水直排鄱阳湖问题
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编号二十:庐山市九江东毅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部分沙石露天堆放,南康镇紫阳堤污水涵管溢流口存在溢流现象,排水总磷浓度2.66mg/L,为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3.3倍,排口距下游星子断面仅约1公里,温泉集镇大量生活污水和含氟温泉水洗浴废水从进水口溢流至花桥水排入鄱阳湖,排水总磷浓度3.76mg/L。
整改目标:强化堆场环境管控,严防扬尘污染;实施雨污分流项目;有效解决紫阳堤生活污水溢流问题;确保新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对温泉洗浴废水按照分类、分质要求进行有效处理。
整改措施:1.责令东毅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露天裸露的黄砂堆场进行全面覆盖,限期清空临时堆放。督促该企业建设露天堆场防风抑尘网,增设喷淋降尘装置,最大限度减少扬尘产生。
2.2025年3月底前,完成紫阳堤上游冰玉涧、西涧污水管网和入户管道排查;2025年5月底前,完成破损、混接、漏接等问题点位整改。
3.2025年5月底前,完成庐山市冰玉涧、西涧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保持城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解决紫阳堤雨污混排问题。
4.2025年4月底前,完成温泉镇新建污水处理厂试运行,确保出水达标排放;2025年12月底前,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解决氟化物超标问题,确保温泉集镇生活废水和含氟废水应纳尽纳、应处尽处、达标排放。
整改成效:1.东毅港口部分砂石露天堆放整改情况。东毅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立行立改清空了临时堆放沙石物料,完成了露天堆场防风抑尘网设施建设,增设了喷淋降尘装置,并安排专人定时进行喷淋作业。该港口整体环境状况较好,相关防尘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2.紫阳堤排口上游排查整改情况。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紫阳堤上游冰玉涧、西涧水系的溯源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新建了两条污水管道,一条沿西涧水系从北到南方向跨匡庐路一污水处理厂方向、另一条经南康大道-冰玉路一南康古城一污水处理厂方向,将管道两侧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主管,纳入污水处理厂,杜绝生活污水直排至冰玉涧和西涧水系,并分别建设两台智能分流井,实时监测涧内水质,浓度超标及时截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庐山市投资8亿元实施新一轮雨污分流工程,2024年2月24日市发改委批复庐山市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4年2月29日批复了庐山市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包括新建、翻建及修复市政污水管道,改造排水单元,治理空白区和整治直排口及建设智慧水务等。项目累计开工141个点位,累计完成污水管道长度 124.2km,紫阳堤上游冰玉涧、西涧区域雨污分流已完成改造。经近期对紫阳堤排口水质监测,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
4.温泉镇生活污水和含氟废水超标排放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温泉镇新建污水处理厂已于5月31日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2025年12月除氟设备完成试运行后,统一交由中标单位进行运维管理,稳定运行后经采样检测,出水总磷为0.022mg/L,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标准;二是温泉旅游度假区新建改造污水管网已完成,已将温泉泡池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接入温泉污水处理厂,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要求,将温泉泡池含氟废水引入除氟设施处理。温泉镇政府委托中环联合(江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12月1日和12月5日采样检测,氟化物浓度分别为0.81mg/L和0.20mg/L,达到低于1mg/L的排放限值要求。除氟设施(包括管网)项目已于12月5日完成验收。
八、共青城市备用水源地问题。
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五十五:共青城市仍未建成备用水源地。
整改目标:完成备用水源地建设任务 。
整改措施:2025年12月底前将共青城市大塘水库改扩建为共青城市备用水源地。
整改成效:大塘水库备用水源地项目于2023年9月18日正式启动,2024年9月完成项目建设并获批取水许可证,2024年11月完成合同工程验收;2024年12月编制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2025年12月12日通过专家评审。
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向市环委办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市环委办
联系电话:0792-8574541
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