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反馈部分问题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2 09:23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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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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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反馈部分问题销号的公示
2025年12月11日,经市环委会办公室研究,同意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专项督察、2023年省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濂溪区畜禽养殖污染突出”等7个问题销号,现根据要求对问题内容、整改目标、措施、成效等进行公示。
一、湖口县、濂溪区畜禽养殖污染突出的问题。
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五:鄱阳湖总磷控制与削减存在薄弱环节。九江市鄱阳湖滨湖部分县(市、区)生活污水、养殖尾水治理不力,畜禽养殖污染突出。
整改目标: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养殖尾水得到有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整改措施:1.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滨湖部分县(市、区)雨污管网修复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清淤疏浚养护制度,全面加强污水源头管理;对各自辖区范围内排水户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落实排水许可制度;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提升生活污水进水浓度,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
2.大力推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鄱阳湖滨湖、内湖退出高密度养殖,实行“人放天养、以鱼养水”养殖模式。每年新建养殖尾水治理试点3个,到2025年底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突破20个,实现养殖尾水治理试点县域全覆盖。开展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水产健康养殖。
3.开展畜禽养殖排查整治。
4.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整改成效:1.①健全政策体系,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根据省厅《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九江市印发了《九江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2025年2月,印发了《九江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推动了城镇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工作,九江市滨湖部分县(市、区)开展实施了包括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二期项目、庐山市污水治理“城乡一体化”工程、湖口县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提标改造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永修县完整居住社区功能完善及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等13余个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滨湖各县(市、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大幅提升。②严格源头排水管控,先后印发了《九江市进一步规范排水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行为工作的实施方案》《九江市中心城区深化排水行为监管实施方案》,截至2025年11月底,九江市全面摸排重点排水户1352户,累计发证数1363户,重点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发证率达100%,全面落实了排水许可制度。③优化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推行“厂网一体”化运维和“一厂一策”精准施策。2023年—2025年,全市各县(市)进水BOD浓度显著提升,各厂尾水均稳定达一级A标准,各县(市、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均显著提升。
2.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养殖等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全市稻虾综合种养面积达70万亩,在庐山西海、新妙湖、赤湖、芳湖、造湖等5个大水面开展翘嘴鲌生态养殖。年均新建养殖尾水治理试点3个,目前养殖尾水治理试点超20个,实现养殖尾水治理试点县域全覆盖。其中,彭泽县江西聚成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功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湖口县江西鄱阳湖南北港水产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3.2024年组织县(市、区)开展一次畜禽养殖污染大排查,强化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建设,规范了污染问题移交制度;市级开展了一次涉农县(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题调研,实地调研30余家畜禽养殖场并将有关问题及时反馈督促县(市、区)抓好整改。2025年组织县(市、区)开展了一次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排查,重点检查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和粪污去向,2025年以来累计排查500余家畜禽养殖场户;协助推进武宁、都昌开展绿色农业种养循环试点、粪肥还田10万亩以上;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九农局办便函〔2025〕49号),组织县(市、区)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摸底。截至目前,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7%以上。
4.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2024年以来累计建设1家部级标准化养殖基地、3家省级标准化养殖基地、6家市级标准化养殖基地。依托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市级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推进40余家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我市积极推广的“循环农业礼涞模式”(农业废弃物生物高效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配套技术)已纳入江西省2024年农业主推技术,通过微信工作群、新华财经、农民日报、江西日报、九江日报等平台宣传“礼涞模式”,在全市开展“礼涞模式”技术推广,在柴桑、都昌、武宁等地共建有“礼涞循环农业”示范点40个以上。编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明白纸》,并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将有关法律法规、粪污治理技术模式路径及注意事项供养殖户参考执行。
二、市城市管理局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不力。
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二十二:《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明确要求,各市、县在2023年6月底前修编完成规划期限至2025年的城镇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督察发现,九江市9个县(市、区)未按要求修编完成规划期限至2025年的城镇生活污水专项规划,且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其中修水县2022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20%,且收集率不升反降。
整改目标:9个县(市、区)完成规划期限至2025年的城镇生活污水专项规划修编,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效提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整改措施:1.2024年3月底前,按文件要求修编完成城镇生活污水专项规划。
2.2024年6月底前,按文件要求修编完成中心城区城镇生活污水专项规划,同时指导有关地方修编完成城镇生活污水专项规划;指导各地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确保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标或较往年有所提高。
3.按照《九江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实施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排水管网错混接改造等工程,有效提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4.完成修水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6万吨/日,2024年底污水集中收集率较上一年提高10%,2025年底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
整改成效:1.修水县、武宁县、湖口县、永修县等四个县,均按要求按时修编完成城镇生活污水专项规划。
2.九江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编制《九江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和污水专项规划(2022-2035)》(以下简称《规划》),2023年1月正式启动编制,2024年1月通过专家评审会,2024年4月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规划》,2024年5月28日获得市政府关于《规划》的批复。先后印发《九江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九江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在2025年底前完成城市(县城)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并定期调度污水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情况,发布提示函督促完整任务,截至目前,10个县(市)已全部完成编制。市城市管理局积极指导各地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九江市先后印发了《九江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九江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九江市中心城区深化排水行为监管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由市长任指挥长,统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提质增效相关工作。2024年九江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4.95%,截至2025年9月,收集率稳定在85%以上,各县生活污水收集率同比均有显著提升。
3.各县(市、区)严格按照《九江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污水提质增效工作,实施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排水管网错混接改造等工程,有效提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修水县2025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45%以上,武宁县2025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6.7%以上,永修县2025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1%以上,德安县2025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9.04%,共青城市2025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6%以上,庐山市2025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58%以上,都昌县2025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39%以上,彭泽县2025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4%以上,湖口县2025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8.08%以上,瑞昌市2025年上半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9.74%,预计年底达到70%,九江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在85%以上。
4.修水县黄田里生活污水处理厂(修水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25年4月完成建设并进水试运行,5月正式出水,达一级A标准,目前修水县两座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规模达6万吨每日。修水县启动了西茗坑河、芦塘河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增加沿河两岸的化粪池及污水主管,在两河沿线建设了污水支管,使得两河周边的污水得到极大效能地收集,2025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上一年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10%以上,2025年底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45%以上。
三、市自然资源局矿山生态修复的问题。
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二十三:矿山保护修复仍有差距。《江西省“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明确要求分阶段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督察发现,九江市部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未按期完成,其中庐山市贾家垅矿点、永修县河桥村钒矿等5座矿山本应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但截至2023年7月仍未完成。(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子项)
整改目标:分阶段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我市“十四五”期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任务。
整改措施:1.逐年分阶段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省下达我市“十四五”期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任务83座;
2.进一步巩固矿山生态修复成效,制定已修复矿山巡查监管制度,加强后期管护,严防问题反弹。
整改成效:1.2021年至今,全市已完成“十四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164座,修复面积9938.51亩,已超额完成省厅下达九江市“十四五”期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任务125座5982亩的任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4.31万亩,修复完成率达98.09%,位居全省第二。庐山市贾家垄矿点、庐山市油树咀砖厂、庐山市刘森林砖厂、永修县河桥村钒矿、永修县郭坂(阳岭)建材厂等5座矿山全部完成生态修复。
2.为进一步巩固矿山生态修复成效,九江市制定了县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核验销号后的管护工作移交确认书模板和九江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摸排表,加强后期管护,严防问题反弹。
四、湖口县总磷浓度超标问题。
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编号二:湖口县南北港、泊洋湖、皂湖间歇性开闸放水,流量分别约20万吨/日、8万吨/日、1.5万吨/日,排口取水样监测总磷浓度分别超地表水(湖库)Ⅲ类标准1.8、1.2、1.6倍。
整改目标:推动南北港、泊洋湖、皂湖等内湖水质持续改善,总磷浓度持续下降。
整改措施:1.开展内湖闸门修复,强化排水信息共享和巡查管控,严防闸口溢流和随意开闸放水;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2.推行水产生态健康养殖,严禁投肥投粪养殖。
3.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造湖上游流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马影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南北港上游北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流域治理项目的实施,持续改善内湖水生态环境。
整改成效:1.南北港、泊洋湖、造湖的闸门修复及加固工程均已完成,制定了鄱阳湖出口断面上游重点排口排水信息共享方案和断面每月巡查管控计划,严控闸口溢流。每月1次对南北港、泊洋湖、造湖开展水质监测,2025年1-11月份南北港、泊洋湖、造湖总磷平均浓度均在0.1mg/L以下。
2.湖口县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在全县养殖水域禁止投肥(粪)养殖的通知》,加大巡查力度,严禁投肥投粪养殖。
3.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了造湖上游流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马影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南北港上游北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5年1-12月份南北港、泊洋湖、造湖总磷平均浓度均同比改善。
五、市采砂管理局未规范采砂的问题。
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编号十五:鄱阳湖采砂(都昌采区)未按要求采取防止剥离层湖底淤泥搅动破坏和治理措施,采砂船周边防污屏损坏失效,致使大量泥水流向下游,对蛤蟆石断面水质造成较大影响。今年4—6月(非采砂期)、8-11月(采砂期),鄱阳湖采砂点上游星子断面总磷浓度保持总体稳定,但采砂点下游蛤蟆石断面总磷浓度却由非采砂期的0.034毫克/升上升至采砂期的0.063毫克/升,上升幅度达85%。
整改目标:规范采砂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采砂活动对水体总磷浓度的影响。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鄱阳湖采砂规划(2024—2028年)》,控制采砂范围、高程和采砂船数量;对采砂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加装采砂深度测量及控制系统,控制采砂速度和深度,避免采砂导致淤泥大量泛起。
2.推动绿色采砂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控及治理项目实施,对采区上下游及断面水质进行全方位监测,加强对防污屏的布设与管理,确保防污设施完好有效,减少并减缓采区污水下泄。
3.开展总磷污染防治专题学习培训活动,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学习总磷污染防治条例,提高相关人员对总磷污染防治的意识。
整改成效:1.九江采砂智能监管系统(含采深测量及控制系统)已上线运行,数字孪生可视化呈现场景、视频监控一体化无死角覆盖、范围精准管控(三色预警)、视频识别报警闭环处置等核心功能已落地,通过监管系统有效实现控制采砂范围、高程和采砂船数量。通过在采砂船加装采深测量和控制系统,实现了对采砂速度和深度的控制。
2.委托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为牵头单位开展鄱阳湖绿色采砂及水环境保护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已完成都昌可采区上下游水质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除采砂区2区边界水域总磷浓度为0.0552mg/L,略高于地表水湖库Ⅲ类标准(0.05mg/L)外,其他区域水质均达到考核标准。按布设方案,在采区1下游和左侧缺口共布置防污屏1km,在采区2左侧布置防污屏共3km。
3.已完成两次总磷污染防治专题学习培训活动。4月17日党组会(扩大会)学习《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6月18日开展《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学习应用专题培训,市砂管局二级调研员邹平友对《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解读。
六、濂溪区、湖口县生活污水排入鄱阳湖的问题。
1.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十:抽查濂溪区、湖口县境内6个入鄱阳湖的内湖排水,总磷浓度均在0.1毫克/升以上。
整改目标:持续改善入鄱阳湖内湖水质,削减总磷入湖污染负荷。
整改措施:1.推行水产生态健康养殖,严禁投肥投粪养殖。
2.强化生活源治理,实施城镇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提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3.加强环境监管,对排入鄱阳湖的内湖每月开展水质监测,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4.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对入鄱阳湖内湖闸门进行排查整治,强化排水管理,严控闸口溢流。
整改成效:1.湖口县下发《关于在全县养殖水域禁止投肥(粪)养殖的通知》,加大巡查力度,严禁投肥投粪养殖;濂溪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全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开展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多家养殖企业进行了约谈,并与养殖企业签订《绿色健康养殖责任书》。通过整治行动的开展,濂溪区范围内已全面禁止养殖户投肥投粪,优化绿色健康养殖比例进一步提高。
2.湖口县实施污水管网及配套市政改造EPC项目,新建市政道路污水管长度约7公里,对现有市政污水管清淤堵漏改造总长约54公里,对18个合流制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以及分流制小区错接漏接改造同时新建管网总长度约35公里,对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错接改造214处,截至目前污水收集率达到58.08%,同比增长3.61个百分点。全县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由第三方公司运维,运维公司定期对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查、巡检,每半年聘请监测机构进行水质抽检,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濂溪区目前已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20个,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濂溪区生态环境局成立了水污染防治管理办公室,实行专人负责制,并聘请了水污染防治第三方管理团队,加强日常巡查和技术指导,监督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3.湖口县每月组织1次南北港、泊洋湖、造湖水质监测,2025年1-11月份南北港、泊洋湖、造湖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0.063mg/L、0.096mg/L、0.094mg/L,均在0.1mg/L以下。已完成三个内湖闸口的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工作,在南北港、造湖的排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定期开展排口巡查及联合执法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查160余人次。濂溪区生态环境局与港航分局签订水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并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已完成入河排口视频监控,濂溪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每月对3个鄱阳湖内湖排口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通过2023至2025年三年的监测数据的分析,濂溪区三个内湖排口水质状况均有所改善。
4.湖口县组织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造湖上游流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马影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南北港上游北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持续改善内湖水生态环境。南北港、泊洋湖、造湖的闸门修复及加固工程均已完成,制定了鄱阳湖出口断面上游重点排口排水信息共享方案和断面每月巡查管控计划,严控闸口溢流。濂溪区已完成青山湖闸口、谷山湖闸口修复工程,彻底解决了闸口溢流问题。
七、濂溪区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
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编号十一:濂溪区九隆纺织有限公司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雨水口排水总磷1.21mg/L;滨湖新城雨水排口治理成效不稳,生活污水直排,总磷浓度为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8.8倍。(濂溪区负责子项)
整改目标:实现九隆纺织有限公司雨污分流,解决滨湖新城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整改措施:1.对九隆纺织有限公司厂内所有雨水井以及雨水管道进行排查整治,实现厂区雨污分流,确保雨水口排水总磷达标排放。
2.完成滨湖新城污水出口处生态改造工程,加强溢流污水生态消纳;更新维修滨湖新城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强运维管理,安排专人巡查巡视污水排口,及时处置异常情况。
整改成效:1.企业对厂区所有雨水井及雨水管道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修复,确保已经修复了池内的抽水泵并设定好液位控制,保持池内低液位状态,对出水口的位置安装切换阀门。
2.针对滨湖新城雨水排口治理成效不稳,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濂溪区通过实施纳入芳兰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和临时应急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排口水质达标排放。11月管网改造项目未完成前,租赁增加一台500吨/天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临时处理,运行期间通过对出水水质监测,数据结果显示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11月25日滨湖新城雨水排口管网改造工程已全面竣工并投入运行,通过现场核实,滨湖新城雨水排口已截流,未发现有水外流,已对周边污水进行收集纳管泵送至芳兰污水处理厂处理。
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向市环委办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 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市环委办
联系电话:0792-8574541
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