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专项督察反馈部分问题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4 15:5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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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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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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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专项督察、2024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反馈部分问题销号的公示
2025年11月19日,经市环委会办公室研究,同意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专项督察、2024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反馈“德安县欣晟混凝土废水溢流直排”等6个问题销号,现根据要求对问题内容、整改目标、措施、成效等进行公示。
一、德安县欣晟混凝土废水溢流直排的问题
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三:德安县明星矿业有限公司未完成环评手续已生产锑精矿约500吨,矿区破碎单元无除尘设施,厂区矿石露天堆放。江西欣晟混凝土有限公司废水溢流直排,排水总磷浓度3.59mg/L。宝塔工业园中心沟变电站段水体呈乳白色,水体化学需氧量浓度490mg/L。
整改目标:强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压实企事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污染物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责令德安明星矿业妥善处理产生的污染物,尽快完善环评等相关手续,对厂区内露天堆放的原矿石进行规范贮存。
2.督促江西欣晟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厂区雨、废水收集沉淀池进行清理及改造,防止废水溢流直排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整改成效:1.针对德安明星矿业,已责令其全面停止生产,并明确在环评等手续未完善前不得开展锑金矿资源储量核实试验,企业已出具书面承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厂区内露天堆放的原矿石已全面完成防尘覆盖。
2.针对江西欣晟混凝土有限公司,已督促完成雨污沉淀池清理与溢流口封闭,实现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并新建一套污泥压滤系统,建立定期清淤机制,确保污染物有效管控与处理。
二、德安县整治非法矮围的问题
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编号十九:德安县江西沃德农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仅与42家德安县畜禽养殖企业签订粪污处理服务协议,公司低效运行;该公司水泡粪工序未取得环评批复手续已投入运行。沃德农清洗运输鸡粪车废水直排东侧山水塘,检测结果显示总磷浓度3.51mg/L。宝塔乡九里村2组山塘两旁建有十余家养鸡场,部分粪污溢流,九里村附近山塘水体总磷浓度3mg/L。吴山镇吴柳湖鸡场部分粪污溢流直排外环境。
整改目标:加强畜禽粪污的日常管理,杜绝畜禽粪污对环境的影响。
整改措施:1.加大畜禽粪污集中委托处理模式推广力度,督促沃德农公司尽快申报水泡粪工序环评审批,建设车辆洗消设施;
2.督促全县畜禽养殖完善粪污防治设施建设维护,建立健全粪污委托处理协议和处理台账;
3.督促五柳湖鸡场完善粪污防治和雨污分流设施配套完善。
整改成效:1.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畜禽养殖相关业务培训,大力推广粪污集中处置模式;沃德农投资20余万元已建设粪污车辆冲洗平台,规范车辆冲洗;2025年3月12日,德安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对沃德农车辆冲洗平台东侧山水塘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总磷浓度0.37mg/L;沃德农环评已批复(九德环评字〔2025〕12号)。
2.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德安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开展畜禽养殖相关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粪污处置台账,签订了粪污处置协议94家。县农业农村局针对宝塔乡九里村2组目前在养的7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4家存在问题,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现均已整改到位。
3.五柳湖养鸡场已完善粪污污染防治设施,对粪污收集池进行加盖防雨,粪污委托第三方处置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清理,同时对养殖场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
三、共青城市农药包装废弃物散落的问题
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编号十三:博阳河德安县丰林镇、共青城市金湖乡和平村滩地被开垦种植草皮,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散落河岸。【共青城负责子项】
整改目标: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河道滩地退出草皮种植。
整改措施:
1.共青城市金湖乡和平村滩地承包者退出草皮种植。
2.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政策支持和宣传力度,督促属地政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滩地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清理;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引导种植主体收集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
整改成效:
1.共青城市金湖乡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10日紧急约谈和平村“两委”干部,于2024年11月11日与园林公司签订停止种植合同,同日组织人员对该区域所有灌溉设备完全拆除。
2.农业农村水利局制定了农药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方案,出台了回收补助政策,在乡(镇)设置8个回收点。同时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发放“明白纸”。截止2025年10月,已完成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3.947吨,回收率达87.3%,已聘请第三方对废弃物进行集中销毁处置。
四、九江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仍需加快的问题
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二十二: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仍需加快。《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也对监测、执法、应急处置等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但设区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推进总体缓慢,截至2024年11月底,市级层面174个子项目仅完成57个,完成率32.8%。九江市部分县(区)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推进迟缓。
整改目标:加快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增强监测、执法应急处置能力
整改措施:
1.督促德安县、共青城市、浔阳区、濂溪区加快县级执法装备采购,德安县、修水县加快县级应急物资库建设,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对推进缓慢的项目进行督办提醒,确保尽快完成项目。
2.对照项目建设实施要求,对已完成项目开展核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3.组织和参加大练兵、大比武、大演练等活动,全面加强我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整改情况:
1.德安县、共青城、浔阳区、濂溪区、修水县已完成了执法装备的采购,并向省厅提交了奖补申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5〕14号预拨付了相应的奖补资金;截至目前,市本级及8个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库均已建设完成,包括6个涉化工园区县区(湖口、彭泽、瑞昌、永修、濂溪、经开)及两个非化工园区县区(德安、修水)。完成充气式堵水气囊、柴油抽水泵、围油栏、潜水泵、有毒有害物质密封桶等应急物资购置,共投入资金124.74万元,经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中心现场核验无误,省厅按前期投入30%资金所发放的37万元奖补资金已分发给各县(市、区)。
2.九江地区1个区域站、2个骨干站、5个县级站、2个基础站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已经建设完成,资质目标已经达到,并完成验收。
3.2025年,九江市在生态环境相关竞赛中取得多项荣誉:在省直机关“天工杯”生态环境应急职工职业竞赛中荣获团体综合三等奖;在江西省“天工杯”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中获集体一等奖。执法方面,1-11月全市共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45件,罚款2007.42万元;实施移送拘留案件5件,办理免罚案件40件,免罚金额429.98万元。
五、湖口县工业园雨污管网存在错接的问题
2024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编号四:2024年10月,在湖口工业园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厂区西南侧沟渠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超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地方经排查发现雨污管网存在错接、漏接等情况,导致沟渠水质异常。
整改目标:完成破损管网改造修复,确保园区沟渠水质稳定达标。
整改措施:1.2025年9月底前,完成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破损情况摸排及破损管网改造修复和雨污管网错接、漏接、混接问题的整治。
2.2025年9月底前,完成天赐公司原雨水管道及龙山片区至发展大道雨水管道内污泥清理处置和废弃雨水管道的清理封堵。
3.2025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工业园区雨污管网运行维护机制,强化日常监管。
整改成效:1.组织专业人员对园区污水管网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已完成对天赐假山旁破损污水管渗漏段的封堵,共清理污水(含底泥)31车,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对天赐假山旁原雨水管道及龙山片区到发展大道长约100米雨水管道内积存的150吨污泥进行全部清理。
2.对上游污水管网进行摸排,其中管道机器人爬行探测+QV管道潜望镜排查约1300米,气囊封堵5处,清理检查井2座,有效开挖4处,排除雨污管网错接、漏接、混接问题。
3.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九钢厂区西南侧沟渠水样进行检测,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经检测显示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4.已组织成立专门的管网巡查队伍对园区雨污管网进行常态化巡查维护。
六、九江经开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问题
2024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编号五:2024年10月发现,永安乡港城大道与港兴路之间空地内存在一处垃圾违法填埋点,占地面积约10000平米,旁边水塘水质明显恶化,周边气味刺鼻,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水塘水体化学需氧量112mg/L,是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5.6倍。现场挖掘出大量建筑垃圾,并夹杂生活垃圾及工业固废等,底部有大量渗滤液,经监测化学需氧量284mg/L,氨氮15.3mg/L,威胁地下水环境质量。经了解,九江经开区未设置规范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所,该点位为2021年以来周边的各类垃圾填埋形成,当地仅通过简单覆土并撒播草籽的形式对垃圾填埋点位进行了处理。
整改目标:全面规范建筑垃圾及工业固体废物消纳处置。
整改措施:1.分类清理永安乡港城大道与港兴路之间垃圾填埋点内的混合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对填埋点所涉地块及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调查评估,并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完成风险管控和生态修复。
整改成效:1.2024年10月22日至29日,永安乡协同弘瑞公司和光大环保能源公司对白华路和港兴路周边地块垃圾进行了清理施工,清理垃圾总量约3300立方米。通过深度挖掘、垃圾分拣、应急抽水、场内转运、转场外运、原址回填、环保处理、土地复耕等方式,已处理土方和垃圾约45500立方米,涉及地块面积约15亩,整体恢复了该地块的生态环境;自2024年10月22日始,清挖的垃圾全部交由光大环保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同时扩大清挖转运面积和体量,确保不留隐患,有效科学处置了该地块堆积的建筑渣土和生活垃圾。2024年11月23日,现场完成建筑渣土破碎回填约2000余方,并进行了表面覆土1200方,共完成外运生活垃圾185.52吨(共计19车)至光大垃圾焚烧场;外运湿土近3000余方至港兴路南侧、淦水路西侧、天健龙维项目北侧闲置地块临时堆放;外运污水210吨至九江富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官湖污水处理厂委托处理,整改现场基坑已复原回填平整工作。
2.2025年9月底至10月初,永安乡人民政府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垃圾违法填埋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状况监测。10月23日-24日九江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原填埋点处的地表水进行了监测。11月16日,聘请了评估专家出具了调查评估意见。根据土壤样品检测表明,土壤样品中的pH、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锌、锡、锰、铊、钼、硒、银、氨氮、总氟化物、有机碳均有检出,其他监测因子如六价铬、土壤VOCs、SVOCs均未检出,检出的污染物检测结果与地块对照点检测结果数据相近,且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苯并[a]芘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士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1、表2限值,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苯并[a]芘及其他项目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监测2个地下水监测井(GW1-2),地下水上游布设一个背景点监测井(GW0)。共计3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内地下水检测数据与对照点地下水检测数据相符,检测数据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地表水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要求。根据底泥样品检测表明,底泥样品的样品中pH、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锌、锰、铊、钼、硒均有检出,其他监测因子如六价铬、土壤VOCs、SVOCs均未检出,检出的污染物检测结果与地块对照点检测结果数据相近,且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苯并[a]芘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1、表2限值,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苯井[a]芘及其他项目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选值。根据地块采样监测调查结果显示,监测点位因子未发现有超标情况,周边地块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影响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初步调查可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
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向市环委办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7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市环委办
联系电话:0792-8574541
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