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专项督察、2024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部分问题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4 11:2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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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12-0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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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专项督察、2024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部分问题销号的公示

2025年11月5日,经市环委会办公室研究,同意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专项督察和2024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永修县农业化肥减量增效不明显问题”等3个问题销号,现根据要求对问题内容、整改目标、措施、成效等进行公示。

一、永修县农业化肥减量增效不明显的问题

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九查阅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平台数据发现,永修县2022年设定完成694个取土化验目标,实际仅完成648个,2024年设定完成832个实际仅完成421个。有的滨湖县区未完成化肥减量目标任务,永修县2022年化肥使用量同比增长2.5%,立新乡、云山企业集团等“三增两减”示范区化肥使用量较2021年均有增长。庐山市未按《2023年全省农药和化肥减量增效2个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农药化肥废弃物包装回收工作,部分农药经营标准化门店台账记录不规范、“农资进存销管理系统”无法正常开启。【永修县负责子项】

整改目标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取土化验目标要求,农药化肥使用保持稳中有降趋势。

整改措施:1.按年度规范取土化验项目编号,完成2025年832个取土化验任务,并上传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系统。

2.依据测土配方施肥取土化验结果,指导农户科学合理施肥,加强化肥减量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户施肥水平。

3.提升“三增两减”示范区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稳步减少化肥施用量,在立新乡、云山企业集团建立千亩示范基地,通过增施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有效降低化肥的施用量。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2025年取土化验项目编号,同时完成832个取土化验任务并将结果上传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系统;

二是2025年共组织200余名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及农民合作社等人员分6期举办化肥减量增效科学施肥技术培训,同时通过开展集中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提高农户施肥水平;

三是分别在立新乡后岗村、云山企业集团东新农场建立水稻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千亩示范基地,经邀请省红壤及种质资源研究所及市农业科学院专家对2个片区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项目进行田间测产立新乡示范片区化肥施用量减施化肥16.6%(折纯量),云山集团示范片区化肥施用量减施化肥11.7%(折纯量)。

二、庐山西海治非法矮围的问题

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编号八):永修县三角乡三万工程、诚志水产、德安县牛脚湾水产养殖场未按要求建设尾水处理设施,其中牛脚湾水产养殖场尾水检测结果显示总磷浓度0.43mg/L。庐山西海共有42座矮圩,有27座用于养殖。(庐山西海负责子项)

整改目标:清理整治非法矮围,规范养殖行为。

整改措施: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矮圩评估论定,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整治,对确定拆除的矮圩全部清理整治到位,对予以保留的矮圩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整改情况:庐山西海共排查出矮围42处,保留8处(其中有证养殖功能网围3处)。目前已完成拆除34处,其中涉及养殖情况矮围22个,退还养殖水面1344亩。另有2处矮围除养殖功能外、兼顾抗旱灌溉巡林道路等功能。其他10处多为生产生活功能。矮围拆除已通过九江市水利局进行验收。

三、德安县田塘村存在一处垃圾填埋点的问题

2023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编号三:2024年10月调查发现,德安县宝塔乡田塘村存在一处垃圾填埋点,对比卫星影像可见该点位于2018年左右开始堆存,近两年才在垃圾表面简单覆土处理,雨水冲刷后部分区域垃圾明显裸露。

整改目标:提升建筑垃圾堆场环境整治效果,有效管控生态环境风险。

整改措施:

1.完成德安县宝塔乡现场裸露建筑垃圾的清理,并对现场进行生态修复。

2.对填埋点所涉地块及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调查评估,并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完成风险管控。

3.定期开展巡查,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是德安县投入资金95万元已对德安县宝塔乡田塘村随意堆放和填埋的垃圾进行清理并按照整治方案对现场10590平方米范围进行土壤修复、种植杨梅树、边坡绿化等生态修复;

二是德安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江西纵横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填埋点周边进行土壤及地下水开展监测,监测数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限值标准。

    三是县城管局、县住建局通过小区物业群、上门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及小区物业宣传工作,严防偷倒乱倒行为。

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向市环委办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4日至2025年1217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市环委办

联系电话0792-8574541

  


九江市生态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