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问题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6 09:2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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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11-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1184
- 责任部门:
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部分问题销号的公示
2025年11月5日,经市环委会办公室研究,同意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永修县江西修河国湿地公园保育区内违规建设”问题销号,现根据要求对问题内容、整改目标、措施、成效等进行公示。
一、永修县江西修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违规建设
2023年第二轮省督察反馈问(反馈问题编号五十九):督察发现,永修县江西修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违规建设观光廊道等旅游设施,周边居民大量生活污水排入公园,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Ш类标准23.8倍、11.7倍、4.4倍,造成公园湖面蓝藻泛滥。
整改目标:拆除违规建设的观光廊道,持续改善永修县江西修河国家湿地公园水质。
整改措施:1.2024年6月底前,拆除永修县江西修河国家地公园保育区内违规建设的观光廊道。
2.2024年6月底前,完成永修县江西修河国家湿地公园周边白莲半岛小区、老国税小区、龙庭花园小区、白莲公园及白莲路、关公巷、站前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3.2024年6月底前,完成永修县白莲湖B湖水质改造项目并定期对永修县江西修河国家湿地公园水质进行检测。
4.2025年12月底前,对永修县江西修河国家湿地公园周边雨污排口进行溯源,并建立排口台账,针对超标排口实施整治工程。
整改情况:一是湖东湿地公园佛手观音浮桥栈道已于2024年3月完成拆除;二是对白莲半岛小区、老国税小区、龙庭花园小区、白莲公园及白莲路、关公巷、站前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于2024年1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三是2023年10月投入322万元完成永修县完整居住社区功能完善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白莲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同时2024年8月投入160万元对白莲湖B湖进行清淤。2023年4季度以来,定期对白莲湖水质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不属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城市黑臭水体;四是通过专业队伍对修河湿地公园入湖排口进行排查,发现白莲湖南侧莲星湖、白莲湖东侧山水美地北侧市民公园箱函、白莲湖西侧B湖有生活污水混流现象,通过整改,白莲湖南侧连星湖排口晴天已无污水排出,白莲湖东侧山水美地北侧市民公园箱函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及以上,白莲湖B湖西南侧新建应急调蓄池,确保生活污水不进入白莲湖B湖,同时对白莲湖B湖水质进行检测,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及以上。
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向市环委办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7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市环委办
联系电话:0792-8574541
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